行政审批局

1.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

2.负责管理政务服务大厅,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3.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和考核各镇街及部门分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

4.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

5.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并进行现场管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承办黄渤海新区工委、管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工委、管委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解决行政审批多头办理、分散办理等问题。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贴心帮办“一次办结”,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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