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列表
建设交通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部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区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全区城乡建设、建筑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推进城市化进程,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城市化建设。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
(六)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八)制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管委安置小区建设计划并统筹推进。
(九)负责研究制定房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我区的住房保障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统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承担农村公路、水路、港口建设市场相关监管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全区运政、港政、航政、农路公路路政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邮政快递业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