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列表
承担区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配合做好本区范围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和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承担区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动产案件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权籍调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数据库、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资料、登记簿册管理及查询、利用工作。负责二级市场土地权属调查、变更和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相关审批服务业务的辅助性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及监管的辅助性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业务相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编制业务相关权责清单。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网上审批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