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监督管理处(挂自然保护地管理办公室、湿地管理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8589
科室职能:

组织编制全区造林(种草)绿化计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 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区古树名木、 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  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 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 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区林地征 用、占用监管和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 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湿地、沙化土地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工作。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内段)管理工作。 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保护地的意见建议。组 织实施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 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 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 录调整意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 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 调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 恢复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 作。承担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核算和生 态价值评估工作。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 金安排建议,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监督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全 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  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 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 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 设。承担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  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相关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草原(地)火灾预防,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  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 等工作。牵头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