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渤海新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黄新管办〔2026〕8号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直属有关部门:
现将《黄渤海新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渤海新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
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中心城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烟政办字〔202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充分利用存量空间和边角零地,在黄渤海新区因地制宜增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增加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丰富体育健身设施空间载体,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多元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为提升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区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一)基本原则
科学布局,普惠均衡。根据新区人口数量及分布、自然环境禀赋和现有体育设施资源等因素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存量空间和边角零地,因地制宜嵌入健身场地设施,同时加强停车、环卫等便民配套设施建设,优化美化体育健身环境。
有序推进,数质并重。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细致梳理研判全区符合建设条件的空间场所点位,科学制定推进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分年度实施建设计划。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数量、有质量、有规模。
实用适用,方便可及。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周边居民需求,既避免对居民造成干扰,又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建设实用适用的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
创新机制,持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公共体育设施,激发全社会活力。建管用兼顾,切实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综合利用效能。
(二)行动目标
2026-2028年计划新增19处健身场地设施。2026年新增6处健身场地设施,2027年新增4处健身场地设施,2028年新增9处健身场地设施。在新区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15分钟体育健身圈”,有效缓解供需不平衡问题,满足群众全年龄段多样化的健身需要,持续巩固提升,推动设施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
(一)串联线状绿道,打造特色健身步道。充分利用沿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公园绿地,按照科学合理、供需匹配、高效集约的原则,打通空间断点,盘活周边存量用地,打造复合慢行空间。融入生态、人文、历史等要素,塑造具有烟台特色的主题健身步道。鼓励利用步道举办健步走、骑行等体育赛事,提升步道的多元使用价值。完善步道沿线智能化等配套设施、特色标识系统。
(二)摸排存量空间,嵌入多元化健身场地设施。系统梳理空闲厂房、城市闲置地块、小区空地等空间,在统筹考虑居住人口构成、居民诉求、周边设施布局和场地现状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各类场地建设规范,量体裁衣综合确定适宜嵌入的设施。以服务全龄人口为目标统筹设置各类场地设施,注重规划衔接落实。体育场地注重普惠便民,包含足球、篮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匹克球等运动项目场地设施和活动器械,结合人口年龄结构差异,合理配置健身广场、儿童健身娱乐设施,高效复合式利用,增加场地供给。
三、建管方式
(一)建设主体
按照梳理出的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的权属关系确定,分为管委、相关街道或部门、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四类建设责任主体。
(二)资金来源
1.拓展资金渠道。归属管委的存量土地或公共空间应由属地镇街筹资建设,归属相关部门或国有企业的应由各自主体负责筹资建设,也可通过市场融资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筹资。
2.财政资金支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区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行所需经费。
3.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建设、运营各类体育场地,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由各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的权利人负责实施,可通过多种融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建设单位,有条件的也可自己单独实施。
(三)管理运营
1.落实公益性开放。政府投资项目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对水、电、气或者器材有损耗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社会力量投资项目在保证周末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向青少年、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同时,可开展体育培训、比赛活动等,收取一定费用,以维护场地设施的正常运转。
2.鼓励社会化运营。运用竞争择优机制确定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签订公益性条款,对项目产权性质、设施用途和投资收益使用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效益和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3.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在健身区域设置告示牌,告知健身人员注意事项、报修电话等内容;对因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公共体育设施及相关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4.创新智慧服务体系。利用“云动烟台”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网络,公示体育设施名称、开放时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计划等信息。逐步普及二维码、互联网、手机APP等终端服务,切实为群众健身提供方便。
5.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如何健身”的问题。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场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体育场地优质高效服务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区级工作协调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共同推进新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压实建设管理运营维护主体责任。教育体育局负责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议和监督管理。本方案中拟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确保可持续优质高效使用。
(二)持续梳理可用资源
持续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荒地、闲置地、废弃工矿地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动态调整和新增市区体育场地设施。
附件:黄渤海新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安排表
附件
黄渤海新区存量土地及公共空间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安排表
